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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深圳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深圳《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属于地方推荐性标准,是深圳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中划分劳务派遣单位等级的基础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等级划分与标志、评定原则和要求、评定组织和成员、评定程序和等级管理,适用于劳务派遣机构在深圳市评定劳务派遣单位等级。
深圳《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将是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劳务派遣市场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实际上,深圳劳务派遣机构数量较多,专营和兼营劳务派遣业务混杂,根据经营规模、硬件设施、业务收入以及管理规范完善程度等条件,划分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并进行评定,颁发等级证书,对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来说,在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时可以方便地识别企业等级资质。
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坚持公平性、前瞻性、引导性三大基本原则。以引导性原则为例,引导劳务派遣单位自我评价、自主发展,以积极进取代替被动淘汰,从而缩小了劳务派遣企业之间的差距,使劳务派遣单位都力争上游。等级评价制度的建立是以优化劳务派遣单位为目的,使企业不断向更高等级改良,使小企业向优秀企业看齐。
按行业惯例,本标准对劳务派遣单位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其中最低为A级,最高为AAAAA级。等级评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劳务派遣单位等级评定实行自愿申请、强制管理制度。
等级证书和标牌由行业组织统一制作和颁发,证书和标牌上明确标注有效期三年。被授予等级的劳务派遣单位须对照本文件内容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提交行业组织。
被授予等级的劳务派遣单位,如出现不正当竞争、不良信用记录、违反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与本标准要求不符的,行业组织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降级、取消等级的处理。
限期整改的劳务派遣单位在限定时间内仍达不到等级对应标准要求的,经评委会审定,行业组织可以根据情况将其降至相应等级或直接取消等级。
被取消等级的劳务派遣单位由行业组织收回等级证书及标牌,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评定。
劳务派遣等级证书有效期满,劳务派遣单位应重新申请评定。不重新申请者,原证书自动失效。